无障碍阅读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神木市隆德-黑龙沟煤矿疏干水 生态保护和综合利用工程输水管道 穿越榆神高速公路 涉路施工许可决定书

索引号: ZDDBG314502 发文字号: 陕交函〔2023〕608号
发布机构: 办公室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神木市隆德-黑龙沟煤矿疏干水 生态保护和综合利用工程输水管道 穿越榆神高速公路 涉路施工许可决定书
主题分类: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 2023-07-20

神木市水利局:

你局《关于请求对隆德-黑龙沟煤矿疏干水生态保护和综合利用工程输水管道穿越榆神高速公路予以批准的请示》(神水字〔2023〕5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路政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规定,现决定准予许可。

一、同意隆德-黑龙沟煤矿疏干水生态保护和综合利用工程输水管道穿越榆神高速公路方案。

神木市隆德、黑龙沟煤矿矿井疏干水生态保护和综合利用工程输水管线在桩号A9+872.32~A9+962.32处下穿G1812沧榆高速公路,交叉角度约93°。穿越地层为风积中砂层,穿越处采用泥水平衡法顶管施工,顶管套管为单根 DN1800专用钢筋砼顶管(管材为钢承口钢筋砼管Ⅲ级),顶管长度90m,套管顶部距离路面最小净距为6.6m,顶管内置输水管道为DN700钢管(2.5MPa)。工程设置工作井及接收井各一座,净尺寸分别为10.0m×8.5m×11.1m(井深)、6.0m×8.0m×12.2m(井深)。工作井基坑外侧距离沧榆高速围栏边界约7.6m,接收井基坑外侧距离沧榆高速隔离栅约为12.2m。本工程工期90天。

二、请你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前,与高速公路产权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到所辖路段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机构进行施工备案。施工全过程,自觉接受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机构和高速公路运营单位的监管。

(二)施工前应核实施工段内通信光缆等管线,作好标识和保护措施,并与权属单位联系,征得权属单位同意并采取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三)进一步完善施工组织设计、交通保畅方案和应急预案,委托第三方单位对高速公路路基沉降进行监测,确保高速公路运营安全。

(四)顶进完成后及时进行工后注浆,并对套管外围进行雷达探测,保证管道周围密实;两侧基坑应及时进行回填压实,在穿越段设置明显标志牌及警示牌。

(五)施工完成后,对损坏的高速公路设施按原技术标准及时进行恢复。

(六)加强管道的日常检查及养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维修,保证管道设施完好。

(七)若遇高速公路改扩建,应主动配合做好迁移。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7月17日


分享到:
Copyright © 2019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版权所有 陕ICP备:05009021号 网站标识码:6100000013

地址:西安市唐延路6号 邮编:710075

建议您使用IE9以上版本或其它支持Html5的浏览器进行浏览

值班室电话:029-88869099 传真:029-88869011 电子邮件:jtt@shaanxi.gov.cn

关闭